一直以来,但凡大买卖,一般都采取货物批发的方式,开发一些批发商作为代理人,很少直面消费者。当初,格力的销售方式也和其他企业一样,采用传统的总代理方式。考虑到很多代理商并不只做一个牌子,为了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也为了预防代理商垄断市场,一般一个省找两家或三家,销量大的省份还可以找四到五家代理商。如此一来,年景好的时候,代理商之间还相安无事,一旦遇上极端天气或市场不振,为了争夺客户,他们就会相互“打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对零售商的伤害首当其冲,今天进的货,明天就掉价,令他们无所适从,只好隔火观望。
例如湖北市场,当时就有四个代理商,负责全省格力空调的批发业务,每家都是财大气粗,一个比一个厉害,一旦“擦枪走火”,打起价格战来,简直可以用“天昏地暗”来形容。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谁怕谁?”“老子从来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最终“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谁也捞不到便宜。不错,他们之间确实不存在谁怕谁,但零售商可是个体户经营,输不起,惹不起,却躲得起。
1997年11月,刚接任销售副总不久的董明珠到武汉考察市场后,心里很是着急,感到这样下去迟早会丢掉市场,便和几个代理商商议不要再打了,能否联合起来,以股份制形式组成统一的销售公司,以避免相互杀价。她回来后把这一情况作了汇报,我非常赞成这一建议,认为这是防止地区性价格战的好办法。
在公司的撮合下,1997年底,由湖北几大代理商组成的“湖北格力销售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公司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批发、统一价格、统一渠道、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所得利润按股份分红。
当初,我们也不清楚这种模式是否管用,只是抱着“摸着石头过河”的心态试一试水。哪知道第二年便取得了成效。因为源头价格受到了控制,零售商敢于进货、存货;因为统一了管理,零售商也不敢乱降价,否则会受到处罚;因为统一了渠道和服务,避免了相互抢客的问题,消费者有什么投诉也不敢相互推诿,同时,零售价格相对稳定,消费者也不会因价格的变动而无所适从,或产生受骗上当之感。于是,我们便把湖北的经验逐步推向全国,至2002年初,各省市都相继按此模式成立了格力销售公司。
此后,区域恶性竞争,自己打自己的问题似乎得到了控制,但时间一长,又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成立后的公司宗旨是什么?性质如何?怎样运营?与格力和零售商的关系如何协调?也就是说,“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成立销售公司,变相对竞争为相对垄断,个别公司又暴露出商人逐利的本性,他们在辖区内罔顾与其他牌子的竞争,不切实际地提高批发价格,以谋取更大的利润,并且随意克扣零售商,把公司所给予的优惠政策据为己有,或没有很好落实到基层。更有甚者,以行政手段强迫零售商销售他们不愿意销售的品牌,以此扩大其销售额,损害了格力和商家的利益,变多赢为单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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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前掌门详解“格力模式”之一:首创“返利”,救人救己
来自《企业管理》,作者:朱江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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