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版于2016年7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给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版于2016年7月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于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版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版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同意,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于2015年12月29日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并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订版经第7次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于2016年4月11日由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发布并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其他最新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2016年7月27日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27日起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安监总厅统计〔2015〕111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的通知【2016年7月15日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信息化领域10项技术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6〕63号)[2016年7月1日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修订)》等10项安全生产信息化领域技术规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9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修订)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安全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的通知(安委〔2016〕7号)[2016年6月28日发布]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教训,落实有关事故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研究编制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用于指导各地区和各有关行业全面摸排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
并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委〔2016〕4号),联系实际,深入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9号)[2016年6月28日发布]
为规范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业务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16〕11号)[2016年6月26日发布]
针对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杨晶和王勇国务委员等国务院领导同志迅速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当前正值暑期,旅游人数增多,要求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交
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举一反三,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6〕5号)[2016年6月23日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因采空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治理方式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几方面作出了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6〕65号)[2016年6月22日发布]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宣教培训;健全制度,规范应急预案工作程序;狠抓落实,确保应急预案工作取得实效;突出重点,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工作。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604号)[2016年6月14日发布]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内容,指导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65号),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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