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4 DIS 版中文译稿
ISO14001:2014 DIS
0.1 背景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支柱(经济、环境、社会)来介绍环境管理的必要性
0.2 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
标准提出了体系性框架和清晰的系统目标
体系性框架包括如下内容:
发展和实施环境方针及目标
识别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导致重要环境影响的因素
建立体系性的过程,该过程基于组织的实际状况,并考虑了他的重要环境因素,风险和
机遇以及符合性义务
提升组织的环境意识
建立运行控制,来管理其重要环境因素及符合性义务
评估环境绩效,必要时采取措施
环境管理体系的目标是通过如下方面对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通过消除或者削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来保护环境
缓解外部环境条件对组织造成的潜在不良影响
有助于遵守符合性义务
提升环境绩效
控制和影响组织设计、生产及分配其产品和服务的方式;运用能够缓解环境负荷的生命
周期的观点来消费和处置
通过实施在环境方面的正确选择,来加强组织的市场地位,使组织获取经济效益及管理
效益
与相关方交流环境信息
0.3 成功因素
新增加的内容——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依赖于在最高管理者领导下的所有职能层次的
承诺。
最高管理者可以利用如下机会来减少或者消除环境影响:
把环境管理体系整合入其商业过程
战略决策
环境管理与其他商业活动同等重视
把环境管理整合入其整体的管理体系
0.4PDCA 循环
介绍了一更新的模式,该模式参考了 DIS 版第 4 到 10 条款。这个模式整合了 PDCA 的概念。
0.5 标准内容
DIS 版采纳了 ISO 组织的管理体系标准的附录 SL(ISO 组织的特殊的过程说明)的高级结构,
DIS 版本的第一至第十条款,包括了评价一致性的要求。
1 范围
与 2004 版相同,DIS 版未说明特别的环境绩效标准
与 2004 版相比较:
DIS 版未陈述认证或者自我声明的选择
DIS 版清晰的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的结果,具体包括:
—环境绩效的提升
—遵守符合性义务
—完成环境目标
2 参考标准
与 2004 版保持一致,未提及参考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DIS 版显著修改了定义和术语,如下
环境管理体系(强调风险和遵守符合性义务)
环境方针(强调环境绩效)
新增加了一些术语和定义,例如:
环境条件
生命周期
符合性义务
文件化的信息
参数
监视
绩效
风险
外包
与 ISO9000 有关的术语也包括进来了,例如:
符合性
过程
有效性
等等
总之术语解释的更细致,有助于提升对标准要求的理解。
4 组织的背景(context)
是新条款
4.1 理解组织和他的背景
靠这个新要求,组织应识别和决定其内部和外部的问题(所谓背景),这些背景可以影响其
体系绩效。
新标准要求组织向审核员展示其开展此项工作的证据。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
新增加的要求:组织应决定与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顾客、社区、供方、管理者、非政府组
织、组织、投资方、雇员的要求。
在上述识别出的需求中,组织应决定哪些是符合性义务。
4.3 决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通过考虑如下方面使范围决定更加明确:
内部和外部的问题(见 4.1 条款)
符合性义务(见 4.2 条款)
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组织实施其控制和影响的权威和能力
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可以包括:
整个组织
组织的一个特别的职能
一个集团内的特别的部分或者职能
范围需文件化表达。
范围需被相关方可获取。
范围内的重要环境因素需被考虑到环境管理体系中。
4.4 环境管理体系
DIS 版中关于如何满足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的条款更清晰了,例如明确规定了组织需考虑的
过程及采取的相关作用。
同时,组织在建立和保持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应该考虑其背景(context)
5.领导职责
新条款
5.1.领导职责和承诺
除了保证必要的资源,最高管理层需展示额外的承诺,如下:
考虑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确保环境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战略方针和背景一致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整合进组织的商业过程
传达遵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有效执行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的输出
指导和支持对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做出贡献的人
促进持续改进
当领导工作适用于其他管理职位的职责范围内时,给予他们支持,以证实他们的领导工
作
5.2 环境方针
增加了额外的要求,以确保环境方针适用于组织的目的和提升环境绩效的承诺。
有少量修辞性的变化以便提升理解和保持术语体系的一致性,例如:
确保相关方可以获得方针,而非公众
包涵遵守符合性承诺的义务,而非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
在组织内部交流,包括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而非向为组织工作的所有人交流
5.3 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
未采纳 2004 版的“管理者代表”的要求,但职责和权限依然保留。
这意味着原来由管理者代表所负责的职责权限,现在可以分配给不止一个人了。
6 策划
6.1.识别与危机相关的风险
这是新条款
6.1.1.通则
这是新要求。组织应策划和实施一个过程来满足 6.1 的要求。例如
重要环境因素
符合性义务
与危机相关的风险
来自与上述三个方面的行动计划
体系策划时也应该考虑与组织背景及相关方要求有关的问题。
策划过程的输出应该文件化。
上述活动提供了一个可以为组织引入最好的实践或者那些可以为组织带来“ 竞争性边界 /或
者可译作 边际效益 (competitive edge)”的实践的机会,而非让组织墨守成规。
6.1.2 重要环境因素
在识别环境因素和相关的环境影响时,需考虑非正常情况、潜在的紧急情况和全生命周期。
另外新标准要求在组织的各职能层次交流其重要环境因素(旧版标准仅要求有这方面意识)
如下信息需进行文件化并予以保持: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标准
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
重要环境因素
此条款包涵一个说明,用以解释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导致的与环境负面影响(危险)或者环境
有益影响(计划)相关的风险。
6.1.3 符合性义务
除了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定义变为符合性义务之外,与 2004 版本相比基本无明显变化。
此条款包涵一个说明用以解释符合性义务可能导致的与组织相关的环境不利影响或者有益
影响有关的潜在风险。
符合性义务需文件化。
6.1.4 与危险和机会相关的风险
新要求。
组织需要决定其与危险和机会相关的风险(同时也要识别其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决定其风险的目的在于:
保证环境管理体系能实现其预期的输出
避免或者减少非预期的效果,包括潜在的可影响组织的外部环境条件
实现持续改进
6.1.5 制定措施
除了采取措施识别重要环境因素和符合性义务之外,组织还需采取措施识别与危险和机会相
关的风险。
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整合和实施措施,并且评价措施实施的有效性。
因为考虑了风险和机会识别,所以 2004 版本的预防措施的要求在新版本中予以删除。
6.2 环境目标和实现环境目标的策划
6.2.1 环境目标
新标准用环境参数(indicator)取代了环境目标的概念。
环境目标除了考虑重要环境因素、符合性义务之外,还需考虑其风险。
虽然 2004 版标准暗含了环境目标应交流和监测的要求,但新标准更加明确了要求:组织应
交流、监测环境目标。
6.2.2 策划措施以达成环境目标
与之前的环境管理方案相比,新标准增加了策划措施,包括策划评价结果的方法、监测环境
目标实现进度的参数。
同时,组织应考虑如何把策划的措施整合到期整体的商业过程中。
7 支持
新条款
7.1 资源
与 2004 版相比,新标准未提及具体的资源要求,如人力资源、技术、技能、基础设施、财
务等。因此,环境管理体系的资源并未限定与上述项目。
7.2 能力
对那些可能具有重要环境影响的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扩展到了所有影响环境绩效的人员身
上。
在老版本中,组织可选择提供培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能力要求。但在新标准中有一个
注释,用以具体解释其他措施包括什么。例如:(导师)指导、调整岗位、雇用或者外包给
有能力者。
7.3 意识
这个条款从能力和培训中单独出来了。
扩充或者说是引申的内容包括如下:
将“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改为“不遵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符合性义务的
后果”
将“个人工作的改进所能带来的环境效益”改为“提升环境绩效的效益”
7.4 信息交流
7.4.1 通则
对内部信息交流和外部信息交流的规定更加细致了,规定组织应该决定与谁交流,交流什么
内容、何时交流、如何交流等。
策划交流过程时,组织应该做到如下:
考虑其符合性义务
确保所交流的环境信息与其环境管理体系产生的信息一致,并且是可信的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的信息,以作为信息交流过程的证据。
7.4.2 内部信息交流
增加了额外规定,使组织的交流过程可以确保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任何人能为持续改进做出
贡献。
7.4.3 外部信息交流
在老版本里,组织应决定是否对外交流其重要环境因素。
新版本要求组织应按照其决定的交流过程和其符合性义务的要求对外交流与环境管理体系
有关的信息(未提及重要环境因素什么的)。
7.5 文件化的信息
7.5.1 通则
7.5.2 建立和更新
7.5.3 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新标准没要区分文件和记录之分。新标准用的定义是“文件化的信息”
这意味着,只要格式适用,组织在其所需的文件的形式上有很大的自由。
新要求已经重新定义,尤其是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使它们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媒介,。
除了上述亮点,在文件化信息的控制和文件控制、记录控制等方面,新老标准基本无变化。
8 运行
8.1 运行策划和控制
新标准用“过程”取代了所谓的“程序和文件化的程序”的说法。
额外的要求包括如下:
包括识别与危险和机会相关的风险的措施
包括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
对过程实施控制以防止偏离符合性义务
识别控制(要求),以对计划中的变化进行控制,并且
评审非预期的变化的后果,包括必要时采取措施以减少负面影响
这个条款包括一个注释项目,用以解释控制这个概念,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程序、文件
化的程序等等。
上述所谓控制可以按如下层次执行(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同时也可以单独使用或者
合并使用。
(新标准中)供方和合同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被定义为“外包过程”。对其控制或者影响的
类型和程度应在环境管理体系内明确规定。
与生命周期的方法保持一致,组织应:
适用时,决定产品和服务在采购时的环境方面的要求
适用时,建立运行控制,以确保其产品和服务在开发、交付、使用和报废后处理方面的
设计过程中考虑环境方面的要求
向外部供方和合同方交流相关的环境要求
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在产品的使用过程及报废后处置过程中,考虑提供与潜在的
重要环境影响有关的信息的需要
文件化信息应该保持作为运行控制的证据。
8.2 应急准备和响应
总体上,除了一些微小的语法上的修改,该条款的本质未变化。
老版本中“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被“采取措施减少环境紧急状况的后果,措
施与紧急状况、事故或者潜在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取代
老版本中“预防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被“采取措施预防环境紧急状况和事故的发
生”
9.绩效评价
老版本的 4.5 及 4.6 的要求在新版本中的条款 9 和 10 中重新组织表述如下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 通则
新版本扩初的内容包括如下:
监测什么、如何监测、何时监测
评价绩效的标准,以及使用合适的评价参数
分析和评价
与老版本相比,组织现在需要展示其已经对其环境绩效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开展了评价
(的证据)——括号内的是我增加的便于理解)。
组织应该按其信息交流过程的规定和其符合性义务的规定,就其环境绩效的信息开展内部和
外部信息交流。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结果应该文件化。
9.1.2 合规性评价
尽管在老版本中,标准暗含了根据评价结果,必要时采取措施的含义,新版本标准对采取措
施的需求更加明确了。
除此之外,新版本标准要求组织做到:
决定合规性评价的频次
保持认识和理解其在遵守符合性义务中的身份(地位)
9.2 内部审核
新标准取消了文件化的程序的规定。
内审的要求本质上是一致的,除了制定审核方案时要考虑“与危险和机会相关的风险”(而
不是老版本标准里制定审核方案时要考虑“相关过程的环境重要性及以往审核结果”)
9.3 管理评审
在考虑评审项目时,新版本标准更加清晰具体,包括:
变化,包括与其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和外部问题,和其重要环境因素,和其与危险
及机会相关的风险
资源是否充足
评审输出应包括任何为组织战略方向提供的启示
10 改进
老版本的 4.5 及 4.6 的要求在新版本中的条款 9 和 10 中重新组织表述如下
因为新版本中的与风险有关的措施,本质上就在于识别潜在不符合,故老版本中的“预防措
施”的提法取消了。
10.1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这个条款有两层含义:
第一部分,纠正不符合
第二部分,采取正确的措施,防止不符合再发生
可行时,组织应采取如下措施:
实施快速反应进行控制和纠正
减少不良环境影响
处理后果
对(组织应采取的)正确的措施的额外要求如下:
决定是否有相似的不符合存在或者发生
必要时,对环境管理体系做出变化(老版本是规定对环境管理体系 文件进行改变)
10.2 持续改进
除了提升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之外,组织应该持续提升其适用性和充分性,以持续提升环
境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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