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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检验的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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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8 02-09

 

  1.抽样检验的统计理论

  样本的不合格品率不一定等于总体不合格品率。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一般分为系统因素和随机因素两种,如为系统因素,则样本的不合格品率等于总体不合格品率。如欲知某书是否有印刷错误,只要抽检其中任何一本,即可了解该批书的印刷情况。但是,大部分不合格品的产生是由于随机因素引起的,根据统计学理论,在样本量较少的情况下,样本合格与否不能代表总体情况。即样本的不合格品率不一定等于总体不合格品率。抽样检验不能保证接收批中每一件产品都是合格品。例如,有100件产品(N=100),抽取其中99件检验(n=99),每件均合格(d=0),但还是不能保证剩余的1件产品为合格品。如果要求产品不合格品率为0,只能全部检验,不能采用抽验。这就是说,抽样检验不能保证接收批中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采用抽样检验,只能将不合格产品率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任何产品,不管如何重要,只要采用抽样方式检验,均不能保证不合格品率为零,但采用系列抽样方案,能将产品的不合格品率控制在一定的合格质量水平(AQL)

  抽样检验中易产生的两类错误:

  (1)在抽样检验中,将合格批误判为不合格批,这种错误称为弃真错误。产生弃真错误的概率称为弃真概率,以A表示;对于生产方而言,A称为生产方风险;在实行监督管理中:A称为错判概率。

  (2)在抽样检验中,将不合格批误判为合格批,这种错误称为存伪错误。存伪错误出现的概率称为存伪概率,以B表示;在贸易过程中,B称为接收方风险;在实行监督管理中,B称为漏判概率。

  由于抽样方案是设计用尽量少的样本尽量准确地代表总体,故上述两类错误常常是在所难免的,只是在正常情况下,出现错误的概率较小,而判断正确的把握性较大。

  2.国标抽样体系

  国标抽样体系以产品的存在形式及特性要求分类为分立个体(有成型独立包装产品,如电视机、酒等)和散料(无成型独立包装产品,如原糖、矿石等)两大类;以抽样检验的目的分有连续批(适用于生产厂家质控)和孤立批(适用于监督检验)两种;以检验结果类型分类则有计数型和计量型。

  目前,国标抽样体系所含标准已达二十多种。每个标准均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在使用时应注意根据产品的存在形式、产品的批量及检验目的选择适当的标准。抽样方案通常是由精通数理统计的专业人员设计的,作为使用者只需学会检索和应用,更重要的是了解其标准的内涵。以下拟通过国标中典型的连续批抽样(GBT 28281)、计数监督抽样(GBT 14437)及复检抽样方案(GBT 16306)的介绍,谈谈这些标准检索、应用及内涵,以期为生产厂家及监督管理部门使用这类标准提供帮助。

  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T 2828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合格质量水平为质量指标的一次、二次、五次抽样方案及抽样程序,它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用于生产厂家对生产过程中的质控。

  (2)抽样方案的检索

  4.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GB/T 14437-1997)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不合格品率为质量指标的产品总体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适用于质量监督部门对经过验收合格的产品总体实施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适用于产品总体量较大的情形(N>250),是孤立批抽样方案,其目的是为查找不合格品率高于P0(总体不合格率)的不合格总体()。对于小总体,10≤N≤250时,用GBT 15482-1995

  (2)抽样方案的检索

  首先应明确监督的总体对象,该标准的抽样方案和总体的量无关,要求N>250。然后,规定(确定)监督质量水平P0。根据P0及检查水平,查标准中表1,得样本量,检查水平为不合格判定数,由样本量和不合格判定数组成抽样方案。抽样方案表现的形式为(nr),其中n为样本量,r为不合格判定数。

  该抽样标准体现在可检出不合格品率高的产品;同时,将合格品判为不合格品的可能性定为005,即a=005。对于不合格品率低但又高于P0时,很易漏判。

  (3)抽检结论的统计解释

  孤立批抽样方案不能将已通过批的不合格品控制在事先规定的某数据下,孤立批抽样方案仅起把关作用,对于一个随机事件确定的结果应确切科学地确定所下结论的概率是多少。用标准中的任一抽样方案,判抽查不通过(d≥r),都可以95%的概率确认该监督总体()是不合格总体(),即P>P0(P为真值,P0为规定值);另一种说法,用标准中任一抽样方案,判抽查不通过(d≥r),其监督总体()确定为不合格总体()的把握是95%。

  当d<r时,监督抽查通过,并不意味着该监督总体()是合格总体(),只能说未发现该监督总体()是不合格总体(),称为未见异常抽查合格

  5.产品质量监督复查程序及抽样方案(GB/T 16306-1996)

  (1)应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不合格品率为指标的分立个体,不适用于散料,且N>250Nn>10,被检样品的测试结果的误差服从正态分布,错判风险α=005,漏判风险β=010

  (2)对样品的复验程序

  对首次监督抽样检验有异议的,重新监督抽样检验。

  首先明确复检的监督总体应与初次检验的监督总体相同。

  应满足只Pα(P0)=095,即α=005,同时又应满足只Pα(4P0)=010,即β=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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