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2、术语
3、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4、组织机构和职责
5、人力资源管理
6、施工机具管理
7、投标及合同管理
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9、分包管理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11、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2、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
13、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改进
1 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行为,促进施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
1.0.3 本规范是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也是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1.0.4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既要执行本规范,也应当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质量管理活动:为完成质量管理要求而实施的行动;
2.0.2 质量管理制度:按照某些质量管理要求建立的、适用于一定范围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步骤、方法、职责;质量管理制度一般应形成文件。需要时可由更加详细的文件要求加以支持。
2.0.3 质量信息:反映施工质量和质量活动过程的记录
2.0.4 质量管理创新:在原有质量管理基础上,为提高质量管理效率、降低质量管理成本而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活动、方法的革新
2.0.5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企业对施工质量进行的检查、评定活动。
3 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质量管理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
3.1.2 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
3.1.3 施工企业应检查、分析、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3.2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2.1施工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与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针相适应,体现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宗旨和方向,包括: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 在施工过程中及交工后,认真服务于发包方和社会,增强其满意程度,树立施工企业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3 追求质量管理改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2.2 施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方针定期评审并作必要的修订。
3.2.3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应达到的水平。
3.2.4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3.3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和建立
3.3.1 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所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1 质量管理活动、相互关系及活动顺序;
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 质量管理制度;
4 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
3.3.2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确定质量管理内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内容一般包括:
1 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人力资源管理;
4 施工机具管理;
5 投标及合同管理;
6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7 分包管理;
8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
9 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0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服务;
11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
12 质量信息和质量管理改进
3.3.3.施工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管理体系内容应包括:
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 质量管理体系说明
3 质量管理制度
4 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5 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
3.4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
3.4.1 施工企业应确定并配置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技术、资金等资源(5M1E2R)
3.4.2 施工企业应建立内部质量管理监控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制度的有效执行。
3.4.3 施工企业应评审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3.5 文件管理
3.5.1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文件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管理的范围,职责、流程和方法。
3.5.2施工企业的文件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文件分发之前应经过审批;
2 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并进行重新批准发布;
3 明确并及时获得质量管理活动所需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 及时获得所需文件的适用版本;
5 文件的内容清晰明确;
6 确保各岗位员工明确其活动所依据的文件;
7 及时将作废文件撤出使用场所或加以标识;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加以标识;
3.5.3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的管理职责,规定记录的填写,标识、收集、保管、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要求。对存档记录的管理应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4 组织机构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
4.2 组织机构
4.2.1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明确管理层次,设置相应的部门和岗位。
4.2.2 施工企业应在各管理层次中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部门或岗位,规定协调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3 职责和权限
4.3.1施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
1 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
2 建立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
3 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4 建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5 确定和配备质量管理所需资源;
6 评价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4.3.2 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级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
4.3.4 施工企业应以文件形式公布组织机构的变化和职责的调整,并对相关文件进行更改。
5 人力资源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满足质量管理需要。
5.1.2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长远目标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5.2 人力资源配置
5.2.1施工企业应以文件形式确定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包括:
1 专业技能;
2 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
3 能力;
4 工作经历
5.2.2 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测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5.2.3 施工企业应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规定考核内容、标准、方式、频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评价和改进的依据。
5.3
底部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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