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认证
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指标主要由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出口检验方面的指标构成。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
一、守信(A级)标准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具体标准为:
1.企业依法设立满3年,且3年内无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2.产品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3.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良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4.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
5.当年无属于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6.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7.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不合格项。
二、基本守信(B级)标准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信誉较好,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基本上能够兑现质量承诺的企业。具体标准为:
1.企业依法设立满2年,且当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违法、违规记录。
2.产品按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3.产品质量稳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率为100%;出口企业在国际上有较好的质量信誉,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4.在产品质量上无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
5.能够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无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
6.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7.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获得行政许可资格。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无严重不合格项。
三、失信(C级)标准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质量承诺未兑现记录,但未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企业。具体标准为:
1.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2.当年内发生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3.产品质量不稳定,监督检验合格率达不到100%;出口企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率低于100%。
4.产品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组织生产。
5.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现象,但未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6.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计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不良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7.不能够按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做好售后服务。
8.出口企业当年申报管理、符合性评定发生严重不合格项。
四、严重失信(D级)标准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企业质量责任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企业。具体标准为:
1.企业无法定资质或法定资质有效证件失效。
2.企业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3.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
4.当年连续2次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依法需要监督检验的,有严重不合格项目或未经监督检验出厂。
5.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广告、对外提供的虚假数据和其他虚假宣传,造成重大危害的。
6.产品无标准生产或不按标准生产。
7.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
8.严重违反明示或承诺服务条款,不能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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